大成南宁所高级合伙人滕华律师参加北海PPP项目评审
时间: 2016-11-02 访问量:1,727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文件规定,PPP项目必须进行物有所值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近日,应北海市财政局的邀请,我所高级合伙人滕华律师赴北海市参加该局主持的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评审会,以法律专家身份对该项目物有所值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报告进行初步评审。会上,滕律师以其丰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PPP项目经验,对该项目的两个报告提出了专业而中肯的意见,获得主办单位和其他与会专家的好评。
据悉,北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是该市第一个拟采用 PPP 模式建设运营的项目。滕华律师因此前为南宁市 多个 PPP 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参加评审论证而被南宁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给北海市担任本项目两报告评审的法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