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西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3-09-11 访问量:796
桂律协〔2013〕91号
关于举办广西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队伍建设,提高特约通讯员队伍的写作能力,增强律师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使通讯员队伍更好服务于我区律师行业宣传,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3年9月22至24日在南宁市广西监狱管理局招待所举办全区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培训班。现将举办本次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特约通讯员1名(如所内尚未有特约通讯员的,每所仍须指派1名人员作为本所特约通讯员参训),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律师协会信息工作人员各1名,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及广西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部分信息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9月22日下午3:00-6:00报到,9月23日至24日(早上8:30-11:30,下午3:00-6:00)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通讯员写作基本要求、规范和技巧;新闻摄影构图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四、培训地点
南宁市广西监狱管理局招待所(南宁市长?路180号)。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培训为广西律师协会为加强我区律师行业特约通讯员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有重要作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人员按时参训。
(二)为确保各项培训工作顺利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于9月18日上午12:00前向广西律师协会宣传部提交“参训报名表”电子版(发送报名邮件请注明主题为“××单位通讯员培训报名”,邮箱为
gxlxxcb@163.com
)。
(三)区直律师事务所参训人员食宿自行解决,各市参训人员参训期间的食宿由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安排。
附件:
参训报名表.doc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