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助力柳工集团成功发行 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为“六稳”“六保”持续发力
时间: 2020-09-04 访问量:1,114
近日,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成功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次发行由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诚所”)廖国靖律师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柳工集团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主体信用评级为AA+,发行期限为3年,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公开发行。
2018年12月,通诚所已助力柳工集团成功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次为通诚所持续为柳工集团债务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之一。
柳工集团始创于1958年,是中国领先的工程机械制造商,核心业务为轮式装载机、履带式挖掘机、路面机械、小型工程机械、叉车、建筑机械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相应的配件销售和服务支持,是国家重点联系的首批3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是广西“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工程机械集群产业中的龙头企业。
2016年,通诚所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可依法为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中介服务。
为企业提供全面、系统、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一直是通诚所的服务目标并付诸实践。通诚所金融证券团队的律师不仅理论功底扎实,并且在债务融资类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曾经主办或协办的债券融资类项目达30起以上,助力企业累计融资金额超过150亿元。目前,通诚所债务融资类业务范围涵盖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ABN、ABS、PPN、资产担保债券等各类项目。
长期以来,通诚所律师严谨的工作作风、专业、高效、细致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和信任。通诚所律师将再接再厉,继续秉承“勤勉尽责、优质高效、专业务实、开拓创新”的宗旨,充分利用通诚所律师持续积累的法律服务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六稳”“六保”持续发力。
来源: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
文:钟玲妹 李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