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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区直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换届登记台账的通知
2017-09-27 访问量:3,640
桂律协〔2017〕114号
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转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定期上报制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管理制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的通知》(桂司直党〔2017〕36号)要求,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应按时换届、建立和完善党组织换届登记台账,并及时更新登记台帐内容,每半年报送司法厅律管处广西律协党总支备案,作为换届提醒和督办的重要依据。
请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区直机关党组织换届登记台账》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到gxlxdzb@163.com。
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广西律协党总支
2017年9月26日
(联系人:麦国燕,电话:0771-5863250,传真:0771-586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