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广西荣誉档案》(第二册)稿件的通知
时间: 2016-10-12 访问量:2,254
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荣誉称号是单位、个人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取得工作成果的见证。为弘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展现各单位、个人创业的精神风貌,使荣誉档案得到长久保存,自治区档案局拟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系统征集各级各部门和个人获得的荣誉档案进馆保存,同时编辑出版《广西荣誉档案》(第二册)图集。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征集〈广西荣誉档案〉(第二册)稿件的函,桂档函[2016]98号文转发你们。请对照征稿范围收集本单位及个人符合条件的稿件,并按文件规定的规格要求于2016年10月23日前报送到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徐柳萍;联系电话:58491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