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5广西律师行业优秀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5-09-10 访问量:10,932
桂律协〔2025〕59 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示2020—2025年度广西律师在律所党建、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各专业领域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彰显广西律师服务大局、维护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2025广西律师行业优秀案例推选活动(以下简称“推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核心使命,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广西律师行业在党建公益领域和专业服务方面的优秀实践成果。
二、推选原则
推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质量、突出亮点、兼顾平衡,接受业内外监督。
三、推选内容及条件
(一)“一支部一品牌”优秀事例
1.推选条件
(1)全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律所党委、党总支下设党支部需由其上级党总支或党委报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3)律师事务所设立以来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有效投诉等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未受过党纪处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4)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2.事例数量:50个。
3.推荐名额
各市律师协会按照分配的案例推荐名额的1:1.2(四舍五入)报送“一支部一品牌”优秀事例推荐名单,区直律师事务所事例推荐名单由广西律师协会研究确定。广西律师协会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推荐事例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
4.推选标准
事例应为律所在2020—2025年期间在党建政治引领、组织建设、党员作用发挥、党建与所建融合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创新做法、特色活动,应具有鲜明的党建品牌名称、完善的党建制度机制、丰富的党建活动载体、良好的社会影响。参考标准如下:
5.材料要求
(1)《“一支部一品牌”优秀事例申报模板》(附件1):包含律所简介、创建背景、名称标识、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保障措施等。
(2)证明材料:①活动照片、活动视频;②相关报道、表彰文件、感谢函、服务对象反馈证明、项目总结报告等(如有);③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的评价证明(如有)。
(3)承诺书(附件5):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同意广西律师协会在隐去敏感信息后公开事例用于汇编、宣传、研究等,并已取得当事人对事例公开的必要同意。
(二)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优秀案例
1.推选条件
(1)广西区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3)律师事务所设立以来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有效投诉等不良执业记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未受过党纪处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4)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2.案例数量:50个。
3.推选名额
各市律师协会按照分配的案例推荐名额的1:1.2(四舍五入)报送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优秀案例推荐名单,区直律师事务所案例推荐名单由广西律师协会研究确定。广西律师协会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
4.推选标准
案例应为律所在2020—2025年期间,在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涉法涉诉信访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服务特殊群体(如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公益领域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项目,应具有鲜明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名称、完善的公益法律服务制度机制、丰富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载体、良好的社会影响。参考标准如下:
5.材料要求
(1)《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优秀案例申报模板》(附件2):包含律所简介、创建背景、名称标识、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保障措施等。
(2)证明材料:①活动照片、活动视频;②相关报道、表彰文件、感谢函、服务对象反馈证明、项目总结报告等(如有);③上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证明(如有);④与法律援助中心、公益组织等的合作证明(如有)。
(3)承诺书(附件6):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同意广西律师协会在隐去敏感信息后公开案例用于汇编、宣传、研究等,并已取得当事人对案例公开的必要同意。
(三)律师专业领域优秀案例
1.征集条件
(1)广西区内执业律师(含专职、兼职、公职、公司、法援律师);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有良好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执业以来无行政处罚、党纪处分、行业处分及有效投诉记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4)具有丰富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娴熟的法律服务水平,有较好的法律服务业绩。
2.推选范围及数量
刑事、民商事、行政法(诉讼/非诉)领域律师业务案例,全区总计300个。
3.推选名额
各市律师协会按照分配的案例推荐名额的1:1.2(四舍五入)报送律师专业领域优秀案例推荐名单,区直律师事务所案例推荐名单由广西律师协会研究确定。广西律师协会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
4.推选标准
案例应为律师本人在2020—2025年期间(以案件办结时间为准)办理完成或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的案件,具有专业性、典型性、创新性、指导性和良好社会效果,能够充分代表律师在该专业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彰显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参考标准如下:
5.材料要求
(1)《律师专业领域优秀案例申报模板(诉讼/非诉)》(附件3—4):包含基本信息、案情简介、控辩双方主张/争议焦点、律师承办过程、承办结果、案例评析。
(2)证明材料:①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合同文本核心页等),如内容涉密,请律师自行做脱密处理;②其他能证明律师工作成果、案件影响力、创新性的辅助材料(如媒体报道、感谢信、专家点评、获奖证明等,如有)。
(3)承诺书(附件7):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同意广西律师协会在隐去敏感信息后公开案例用于汇编、宣传、研究等,并已取得当事人对案例公开的必要同意。
四、推选程序
各市律师协会以及区直律师事务所参照以下推荐名额和程序组织开展本辖区案例推选工作。区直所的案例推选由广西律师协会负责。
(一)推荐名额
(二)推选程序
1.案例征集(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6日)
符合条件的律所和律师按照方案推选条件、材料要求及推选名额,由律师执业机构统一向所属律师协会申报。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不参加“一支部一品牌”优秀事例及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优秀案例推选。
2.形式初审与材料补正(时间:2025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
审查申报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格式要求、是否脱敏。不合格材料通知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经核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取消推选资格。
3.报送推荐名单(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19日)
根据各类案例的推选条件及推选标准提出推荐名单,并于10月19日前将案例word版、承诺书及汇总表(附件1-8)报广西律师协会汇总。区直所案例推荐名单由广西律师协会负责提出。
(三)评审小组评议(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6日)
广西律师协会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报送推荐案例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
(四)会议审议(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
广西律师协会将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所推荐案例建议名单报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审议。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4日)
经广西律师行业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对最终入选名单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实名异议。
(六)结果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大会召开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入选案例名单。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例进行发布,并通过多个渠道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推荐,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印刷成册在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大会上发放。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律师协会及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配备专人负责,周密部署,确保各环节顺畅。
(二)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应及时发布征集通知,详细解读方案,充分调动律师和律所的参与积极性。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材料审核、评审工作,确保报送案例经得起检验,真正代表广西律师行业的最高水平。
(四)按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时限要求,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确保案例推选工作高效落实。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宣传部。
材料报送邮箱:gxlxywb@126.com
联系人:何洋、唐彦雯
联系电话:0771-5865329、0771-5866327
附件:1.“一支部一品牌”优秀事例申报模板
2.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优秀案例申报模板
3.律师专业领域优秀案例申报模板诉讼
4.律师专业领域优秀案例申报模板非诉
5.“一支部一品牌”优秀事例申报承诺书模板
6.律所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优秀案例申报承诺书模板
7.律师专业领域优秀案例申报承诺书模板
8.2020—2025广西律师行业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