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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到中建八局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

时间: 2020-11-19      访问量:1,600

        2020年11月13日,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莉莉律师受邀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广西公司、南方公司海外分公司、南方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开展“如何运用《民法典》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专题讲座。

▲唐莉莉律师讲授《民法典》

        讲座中,唐莉莉律师以建筑企业为主轴线,重点对《民法典》中涉及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解决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特别就处理民事纠纷依据、虚假意思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预约合同、情势变更在工程合同中的具体运用、强制缔约、合同解除的程序及后果、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等十个方面作重点讲授。

▲讲座现场

        唐莉莉律师表示,《民法典》中与建筑行业有关的法律条款除合同编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专章规定外,涉及建筑行业的条款还分布于《民法典》其他编章,如总则、承揽合同章、侵权责任编,如果不全面学习、深入细致研究,很难发现这些条款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如《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建筑行业有哪些习惯?是否都可以作为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依据?唐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分析,与会人员不仅理解了《民法典》中一些看似枯燥、晦涩的条款,也明白了法律应当如何具体灵活运用于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之中,才能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