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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司法所锻炼

新入职律师韦艳梅在江南司法所成功化解午托受伤纠纷

时间: 2025-07-17      访问量:7,676

        2025年6月10日,南宁市江南司法所内,一场关于儿童午托受伤的赔偿纠纷正在这里展开。广西华司律师事务所新入职律师韦艳梅在司法所罗兴力所长的指导下,全程参与了这起案件的调解工作,最终以专业与温情促成双方和解,为这起持续近一年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回顾:午托意外引发赔偿争议
        2024年9月,甲女士的女儿在乙女士经营的午托班午休时,因攀爬铁制床铺不慎被割伤。故事发生后,甲女士带孩子到门诊进行简单处理。然而数月后,孩子伤口出现增生迹象,遂前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根据医生建议,孩子需接受至少为期两年的康复治疗,年均费用约8000元。
        2025年6月,甲女士向乙女士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乙女士表示最多赔偿8000元,而甲女士则主张10000元。6月10日首次调解未果后,6月17日,双方再次走进江南司法所。
        调解现场:以法析理,以情促和
        “孩子受伤时,现有证据无法完全证明午托班需承担全部责任。”调解中,我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向双方详细解释法律责任划分原则,“且伤口增生发生在事发数月后,若诉讼至法院,很可能判定双方各承担50%责任。”结合双方证据进行分析,为双方理性协商奠定了基础。
        司法所所长则从情理角度展开疏导:“孩子成长只有一次,尽早解决纠纷才能让孩子安心治疗。”经过多次沟通,乙女士最终同意将赔偿额提升至9000元,并当场通过微信完成转账。甲女士也承诺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新律师手记:在基层实践中厚植法治信仰
        作为刚入职的律师,这次调解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工作不仅是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更是田间地头的春风化雨。司法所前辈教我“调解三步法”——先倾听诉求摸清矛盾症结,再释法明理划清责任边界,最后以情动人促成握手言和。这些实战经验,远比书本知识更鲜活深刻。
        当看到乙女士转账成功后如释重负的笑容,当听到甲女士反复道谢说“终于能安心带孩子去治疗了”,我忽然明白:基层法治工作者就像一座桥,既要坚守法律公平的基石,也要承载人情冷暖的温度。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对我专业能力的初考,更是对“法治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
        未来,我将继续扎根基层,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三位一体服务模式,为更多群众排忧解难,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个需要帮助的角落。正如司法所墙上那句标语所言:“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这,就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使命与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