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律师党建 > 重要文件

重要文件

转党员组织关系流程

2016-05-03      访问量:2,499

一、原单位属于区直单位

       原单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律管律协党总支

        原单位是区直机关工委委员会管辖下的厅级单位就可以直接互开介绍信,不用经区直机关工委组织部(例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律管律协党总支)

二、原单位属于南宁市各城区

       原单位(例如兴宁区)------各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兴宁区直属机关工委)----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律管律协党总支

三、原单位属于市直单位

       原单位-------各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律管律协党总支

 四、原单位属于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

       原单位---------各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律管律协党总支

以上是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

(1)拿到开至自治区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的介绍信;

(2)若是党员档案在人才市场,请开具人才市场档案托管证明,及复印个人《入党志愿书》;若是党员档案还在原单位,请先托管到人才市场,再出具上述材料。

(3)填写好党员基本信息表

(联系人:潘文君   联系方式:0771-586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