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做好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和数据统计的通知
时间: 2013-04-26 访问量:739
桂律协〔2013〕43号
关于配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做好2012年度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
报告和数据统计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报送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和统计数据的通知》(律发通〔2013〕22号)要求,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应将2012年度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为准确掌握我区各地开展实习组织管理及考核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上报全国律协,请各市律师协会对本市2012年度开展实习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后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并填写本通知所附调查问卷,于2013年5月3日前将工作报告和填写后的调查问卷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上述材料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
gxlxpxb@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实习管理工作报告和数据”)。
联系人:刘莹、徐柳萍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