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执业30年广西律师” 荣誉证书的决定
时间: 2016-12-26 访问量:2,859
桂律协〔2016〕55 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广西律师队伍日益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业务领域不断拓展,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全区广大律师特别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初期就开始执业的律师努力是分不开的。30多年来,他们亲历了律师制度改革、发展和逐步完善的全过程,正是他们的敬业奉献、艰苦创业、锐意进取,把我区律师的业务领域从简单的刑事辩护、诉讼代理逐步拓展、延伸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广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感谢他们三十年来对广西律师事业发展的执着努力和所做出的贡献,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为刘晰等34名律师颁发“广西执业30年律师”荣誉证书。
希望获此殊荣的律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光荣传统,保持良好作风,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为推动我区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区广大律师虚心向他们学习,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立足本职,勤勉敬业,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促进者,为全面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