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1-2014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广西优秀律师的<br>决定
时间: 2016-12-26 访问量:3,511
桂律协〔2016〕56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司法厅的直接领导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下,全区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区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激励广大律师努力进取、见贤思齐,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各地评选推荐,经过广西律师协会评比、公示,决定授予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等44家律师事务所为“2011-2014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黄志文等83名律师为“2011-2014年度广西优秀律师”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要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努力锤炼执业本领,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不断推进广西律师业健康发展,实现广西“十三五”规划和“两个同步建成”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