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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通知

关于参加2010年第2期(总第6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2010-05-04      访问量:2,727      来源:null

关于参加2010年第2期(总第61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的统一安排,定于201057日至518日举办2010年第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没有参加过入党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 201057518日,其中 201057日上午830?1130报到。

三、培训地点

区直机关工委党校教学楼706教室,南宁市新竹社区内。(从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大门进入,或者从民族大道新兴大厦大门进入)。

四、培训经费

每人交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共200元。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凭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开出的收费凭证向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报销。

五、培训内容、目的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入党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等。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六、其它要求

1、请各党支部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已写入党申请书未参加过入党培训的人员,于 57 前将《参训确认表》填写完整并传真到广西律师协会党组办公室。

2、各党支部请于 57 前将本支部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其有关入党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广西律师协会党组办公室。

联系人:卢德庆、蒙春兰,电话兼传真:0771-5863250

 

附件:参训确认表附件.doc

 

 

广西律师协会党组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