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参加3.15宣传活动
时间: 2009-08-03 访问量:910
时间:2009-3-24
2009年3月12日上午九时,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区工商局在广西富安居家居建材广场举办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律师协会共同推荐王锦意、龚振中等14名律师来担任“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
活动邀请了区工商局副局长王世光宣读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接着南宁市工商局李欣副局长与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签订责任书,进行了一系列签订仪式的活动后,就到了向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颁发聘书的环节,14名律师身穿律师袍上台接受聘书,台下掌声热烈。
把此次活动推向高潮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现场咨询,现场群众排着队来咨询,“广西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热心地为现场群众悉法解惑,现场群众在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欣然地离开。
14名维权律师参加此次3.15宣传活动意义重大,既为广大消费者义务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及消费维权法律援助,也义务地协助了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顺利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
维权律师上台接受聘书
接受聘书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锦意在耐心地回答群众们的咨询
王锦意在耐心地回答群众们的咨询
同望律师事务所的龚振中律师在回答记者们的问题
欣和律师事务所的丁挥律师在接受记者的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