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协共同开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提供法律服务的活动
时间: 2009-04-16 访问量:943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共同开展为“保增长、
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发展良好势头”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活动
2009年4月16号,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服务“四保”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等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措施,充分地发挥律师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能作用,引导全区广大律师积极服务于“四保”工作,服务于“项目建设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在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重整、公司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纠纷、“三农”法律服务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切实提高广西律师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
要求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律师的性质、职能、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律师“四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赢得越来越多的服务机会,开创法律服务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