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荣获“全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 2010-03-23 访问量:955
广西律师协会荣获“全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黎坤德、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参加了本次表彰大会。在会上,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志文作为先进典型发言代表,对广西律师协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及具体的做法作了汇报发言。
自治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利丹在会上作重要讲话。陈利丹厅长指出,从2009年9月以来,全区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和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本次的表彰大会为充分肯定各级社会组织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的突出表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实践活动成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希望全区社会组织向先进单位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