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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党委成员联系指导有关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通知

2018-08-06      访问量:7,834

桂律党〔2018〕7号

区直各有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广西律师行业党委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对党委成员联系指导18家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区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进行了分工。具体如下:

        党委书记杜恒年同志联系指导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络员徐志红(13707875672);

        党委副书记黄志文同志联系指导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络员潘文君(13878877894);

        党委副书记韦晓同志联系指导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西八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络员曾文海(13393661940);

        党委委员陈振平同志联系指导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络员蒙春兰(15078821165);

        党委委员黄都恒同志联系指导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络员刘莹(15807800909);

        党委委员凌斌同志联系指导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西永泰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络员罗慧芳(18587781383);

        党委委员李安华同志联系指导广西金和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广西起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党支部,联络员麦国燕(15678924348)。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