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的预通知
时间: 2016-11-17 访问量:2,059
桂律协〔2016〕123号
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为活跃和丰富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文体生活,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提高律师的身体素质,激发律师工作活力,展示律师风采,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广西律师协会拟定于12月中下旬举办第五届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拟于2016年12月中下旬举办,赛程2天。
(二)比赛地点:南宁市。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
(一)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队:执业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所,单独组队;执业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下(不含30人)的所,可以单独组队,也可以两家律师事务所联合组队。每支参赛队由领队1人(可由队员兼任)、联络员1人(可由领队或者队员兼任)、运动员8人(其中正式上场5人,候补3人)组成。
(二)所有参赛队员必须是该所的执业律师或者已经领取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实习人员。
三、比赛方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广西体育局2007年发布的《广西大众气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
(三)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前二局比赛中先取得21分的队为胜一局,连胜二局的队为胜一场。前两局各胜一局,则在决胜局中先取得15分的队为胜一场。
(四)比赛时,要求场上运动员中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场上运动员原则上要求服装统一,场上队长应有明显标识。
四、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四名。
五、其他事项
(一)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区直律师事务所气排球比赛报名表》及参赛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提供实习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后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同时登陆广西律师协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名的按自动弃权论。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气排球比赛的人员,各参赛代表队应为本队所有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个人身体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
(三)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执业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证、实习人员提供有效实习证),以备现场随时核验。
(四)凡在比赛中发现参赛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及QQ群公布。
广西律师协会联系人:徐柳萍,李丽妮,联系电话(传真):5849110,电子邮箱gxlxhy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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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8人(还剩37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6-11-17 00:00:00 至 2016-11-30 00:00:00 (报满即止)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