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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金足色 塑造青年党员律师的新形象——有感于吕红兵副会长《青年党员律师应有的样子》主题讲座

时间: 2020-11-23      访问量:2,231

        “律师是本职,青年是本色,党员是本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在广西律师行业青年党员律师优秀人才培训班的主题讲课上,精准地讲述了“青年党员律师”应有的样子,应然的形象。

吕红兵副会长讲课

        吕红兵副会长博学多才,风趣幽默,不愧为全国律师界的真正大家。他开门见山引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中国共产党是世界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我们要永葆朝气,永远做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样子”和“形象”就是:“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和“蓬勃朝气”。之后,他通过严谨的逻辑思维,图文并茂,援古引今,层层递进,讲述了青年党员律师要时刻明白自己的定位: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学员们认真听讲

        律师的样子:忠诚勤勉,依法规范

        律师样子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第四点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化法律服务业”。所以,律师先是一份职业,也一门专业,还是一项事业,更是一种法律服务的产业。律师不是企业,但是要挣钱。律师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不给律师发工资。律师是专业法律服务业,主要体现在“三个维护”,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律师从就业,到择业,再到志业。志业是内心的呼唤,与职业融为一体,是一种渴望。律师是特殊行业,应区别于普通的法律机关,在经济门类的属于法律服务产业,是法律共同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律师该怎么做?吕副会长引用了刘桂明老师的四句话,说明律师执业都可能经历“不知道自己知道”“知道自己不知道”和“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最后达到“知道自己知道”的阶段,做有底线,不触碰红线和高压线。

        青年律师的样子:铆足成色,德才兼备

        王明阳曾说,“盖所以为精金,在足色而不在分两”。这里的“成色”是指修为和品格;“分两”是指才力和成就。因此,青年律师应注重自己的修为和品格,必须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

        律师要有自己的愿景。愿景就是我们的组织,就是我们的方向,乃是我们希望看到、期待实现的我们未来的样子。没有愿景的组织,就没有发展空间。愿景是我们未来的样子,我们成长的方向。从主体角度分析,这个未来的样子应该是领导者和组织成员一起描绘出来的,共同形成、一起努力、联手造就。从内容上而言,这个未来的样子就是一种发展预期,是将来的景象,而是美好的。从效力上,具有规范、引领、激励成员的效果,可以激发每一成员的潜能,提升每一个人的奉献感。从过程角度上,是上下互动,愿景的形成和实现不能仅仅依靠一个人,既不能一花独放,一枝独秀,也不应该只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如毛主席所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由组织中的绝大多数的成员,求大同存小异。形成共识并凝练而成,于是成为共同的行为准则乃至生活习惯。

        青年律师是行业的承上启下,应读懂《匠人精神》三层境界:守、破、离。一是守,就是坚守,精益求精。正如竹子定律启示:用了4年的时间,仅仅长了3cm。在第5年开始,以每天30cm的速度疯狂的生长,仅仅用了6周的时间就长到了15米。其实,在前面的4年,竹子将根在土壤里延伸了数百平米。青年律师做人做事不要担心付出得不到回报,因为这些付出都是为了扎根。人生需要储备,很多人没熬过那3cm。二是破,是突破,与时俱进,做好当行业接班人的充分准备。三是离,就是创新,青出于蓝。青年律师善于原创创新,学会弯道超车。机会永远留给有定力和有准备的人。青年律师还有善于集成创新。

        青年律师要勤读书。因为读书能使无知者远离浅薄,使狭隘者变得宽厚,使自负者变得谦虚,使浮躁者趋于深沉,使沉郁者变得热情,使懦弱者变得刚毅,使悍暴者收敛粗蛮,使粗俗者学习儒雅,使慵懒者变得进取,使幼稚者走向成熟,在不知不觉中激发与涵养人的善性,美化人的心灵,优化人的气质。

        党员律师的样子:有灵魂,有血性,有信仰

        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增写了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18年7月1日,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写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律师事务所党建不是倡议和建议,不是可讨论和可选择,而是政治要求、法律义务、行业规范,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重要体现。党组织、党员、党建,对律师事务所事业发展尤其是队伍建设而言,是一种资源,是一种武装,是一种正能量,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更是一种旗帜的导向,也是一种信念的支撑,又是一种先锋的感召,从而是一种政治的引领。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功利性的理解,也不是时有时无的机会主义的概念,更不是身外之物和工作负担的解释,而是一种有利于事业发展可持续性的认识,是一种队伍建设强化和优化的信念。

        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不能照搬与照抄政府机关党建工作的经验与模式。要立足律师事务所的客观实际,那就是“服务行业”“社会组织”“体制之外”“非公领域”,因此必须强调接地气、创新性,要关注四个“融”字,就是把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融合”律师社会责任、“融会”律所文化建设、“融通”律师事业创新、“融入”中国法治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虽然是具体的,但又不是琐碎的、事务性的;工作中需要形式,但又不能形式主义。只开展红色旅游,光强调社会公益;只读书阅报观看电视,光公示上墙挂牌戴徽,当然远远不够、大大不足,应该防止并避免弱化党建、矮化党建、边缘化党建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该把方向、管大事、建队伍、创文化、担责任、促发展。党建工作重要的是体现在理念与价值、体制与队伍、责任与担当层面,为队伍建设塑造核心价值观、为事业发展注入改革和创新理念、在业务成长中体现社会责任,在履行服务之道同时践行法治之道。

        听完吕红兵副会长的主题讲座,56名学员都感到收获满满,作为青年党员律师,决心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共同为广西律师行业的未来发展,为实现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

作者: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