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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名称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职位名称 实习律师
联系人 张山
联系电话 0771-5515800
有效期至 2019-12-31 招聘人数 1-2人
要求性别 不限
计算机水平 不限
要求年龄 不限
要求专业 法律
要求学历 本科以上 招聘要求 全职
英语水平 不限
工作经验 不限
Email地址 wangjinyilawyer@163.com
工作地区 南宁市
职位要求 【岗位职责】 1.负责处理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合同撰写、合同审核等工作; 2.负责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合同的撰写,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顾问单位利益; 3.负责处理专项法律事务的谈判、法律意见书起草等工作; 4.能独立处理客户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客户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起草相关法律文件,排除或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5.能够独立处理事务所安排的诉讼业务、出具案件代理思路、主导出具代理意见、组织案例研讨、参与庭审及相关程序,精于律师实务操作,熟悉案件立案、诉讼、执行流程。 6.负责审核公司遇到的各类合同文本、文稿,对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任职要求】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持有律师执业证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 3.从事诉讼工作,熟悉诉讼流程,能独立完成诉讼工作;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严守商业秘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 6.人品端正,执业操守良好,无投诉和不良记录; 7.乐观豁达,能适应工作压力。 【主任团队介绍】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下称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是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直接领导、广西律师协会行业指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原意远律师事务所人员、架构的基础上,于二○○四年二月成立的一家不断发展、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05、2008、2016年度连续被评为广西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成立14年。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0号,在骏豪大厦B座4楼有近600平方米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所内配置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完整的现代办公设备,交通、通讯十分便利;图书资料齐全,硬件设施建设处于全区同行前列。 王锦意主任团队由10余名执业律师、10余名实习律师组成的纪律严明、专业拔尖、作风优良且十分团结的集体,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团队长期服务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南宁市人民政府、桂林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等各级政府及下属厅局级别单位,以及中国华电南宁新能源公司(央企)、建发集团(国企)、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平台公司)、广西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国企)等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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