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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的通知

时间: 2016-06-13      访问量:3,594

桂律协〔2016〕57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根据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组委会《关于征集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优秀论文的通知》(西律发〔2016〕1号)精神,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拟定于2016年9月下旬在兰州市举办,由甘肃省律师协会承办。为做好论坛的论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的主题及设置

(一)论坛主题:面向“一带一路”的律师法律服务

   (二)论坛设六个分论坛

     1.分论坛一:新战略·新视野——“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律师法律服务

     2.分论坛二:机遇与挑战——律师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

     3.分论坛三:新定位·新思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与刑事辩护

     4.分论坛四:服务与创新——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律师法律服务的方式

     5.分论坛五:新领域·新途径——互联网+时代的律师业发展

    6.分论坛六:责任与使命——青年律师的职业精神培养

二、论文要求

    (一)撰写论文的要求

1.论文应围绕论坛主题和论文参考选题撰写(见附件),也可在参考选题范围外自选题目撰写,但要紧扣主题,体现论坛的主题思想。论文字数限制在3000--4000字。

2.论文应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3.提交的论文应有标题、论文摘要、关键词、引言或序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和注释。

   (二)论文排版格式要求

    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和手机号:宋体,四号字,居中;

   3.关键词:宋体,四号字,加粗;

4.论文摘要、引言或序言、正文(含副标题)、结论:宋体,四号字;

    5.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

   6.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均在页面设置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律师参加本届论坛是广西律师协会本年度最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之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发动所属律师积极撰写论文,并保证论文的质量,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广西律师协会民商、刑事、行政法、青年等专门、专业委员会应组织委员围绕分论坛的有关专题撰写论文,原则上每名委员均需提交1篇论文;其他委员会应最少提交2篇论文,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律师协会应至少提交6篇论文,其他市律师协会应至少提交2篇论文。

(二)论文报送。本届论坛的论文征集工作采用集体报送的形式。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委员会所属律师的参会论文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XX律师事务所/XX市律师协会/XX委员会”。

(三)论文评选:广西律师协会将组织评委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选,按照本届论坛组委会确定的获奖比例和名额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6名。评选结束后,广西律师协会统一将评选的优秀论文报送甘肃省律师协会,由甘肃律协统一印制本届论坛论文集。

四、注意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对每一篇参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经检测重合百分比超过30%的论文将失去参评资格。

(二)广西律师协会将优先推荐获奖论文(或提交论文)的律师参加本届论坛,由协会承担会务费,并将给予一定的住宿或交通补贴。

     联系人:徐志红、吴岚南  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653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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