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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规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时间: 2022-03-29      访问量:2,480

        为进一步发挥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律师协会)职能作用,有效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律发通〔2021〕21号)要求,结合广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广西律师协会是党领导下的全区律师自律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引领、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广西律师协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逐步创新律师行业发展理念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契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同时,也应当看到,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当前广西律师协会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协会政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有待强化,行业服务能力需要有效提升,行业自律管理需要强化,协会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有待优化。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广西律师协会自身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律师工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广大律师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广大律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应有之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协会履职能力,回应行业期盼,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广西律师协会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协会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律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为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广西律师协会政治建设全面加强,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深化,行业发展战略引领明确有力,行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充分,组织保障基础不断夯实,“律师之家”建设富有成效。
         二、持续强化政治建设
         (三)突出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律师协会工作、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执业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把准政治方向,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织书记轮训、青训营、优青班等各类培训的首课、主课和必修课,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大培训,大力实施“领航工程”,推动各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召开会议的“第一议题”、党员学习的“第一内容”、教育培训的“第一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五)强化党建引领。在广西律师行业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工委和司法厅党委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探索符合广西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认真谋划推动广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着力推动完善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着力推动党建工作均衡发展,着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指引(试行)》,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引领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宣传推广行为规则》,明确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敏感事件,发布内容由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和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审核把关,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对律师行业的渗透。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律师队伍提高政治站位,不发表违背、攻击党的决策的言论,不发布不利于稳定、不利于工作的言论。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加强对《广西律师》内部编印资料、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注重宣传工作实效,及时稳妥处置舆情,牢牢把握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三、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七)提高战略研究能力。紧紧围绕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和人民律师定位,加强行业理论研究,指导推动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创新发展。胸怀“两个大局”,紧密结合行业发展现状、趋势、特点和内在规律,加强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研究制定行业发展综合或专项规划。围绕新领域新业态新型复杂法律问题加强前瞻研究,为律师拓展新业务、服务新发展提供指引。围绕规范律所内部管理等律师、律师事务所普遍关切的问题和律师行业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为服务律师、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八)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精心组织、部署全区广大律师积极投身RCEP、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为广大律师服务科学立法搭建平台。配合司法厅指导,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创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发挥渠道,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强化律师依法履行诉讼辩护代理职责,推进公正司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指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网、广西法网等平台值班,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团结凝聚广大律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使命和宗旨。
         (九)坚持保障权利和规范管理并重。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与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关措施落地见效,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难等问题,建立健全律师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办案机关反映的渠道和途径,切实保障我区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充分发挥两级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发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各市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有效促进维权、惩戒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进行。切实增强行业处分与行政处罚、党纪处分的有效衔接,确保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执业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十)加强人才培养。认真梳理我区各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状况,制定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划,开展重点业务领域、新兴业务领域、涉外业务领域律师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律师到区内外优秀律师事务所和高等院校学习培训。做好我区涉外律师人才库的管理建设,健全完善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充分发挥入库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的专业带头作用。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制定出台我区扶持青年律师发展的实施办法,多途径、多层次组织开展青年律师专题培训、论坛沙龙、竞技交流,针对性地开展评优评先、对外宣传、选拔推荐,强化律师事务所对青年律师进行“传帮带”培养和扶持,为青年律师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选拔品行兼优的青年律师担任行业职务,参与行业管理,倾听青年律师的心声和要求,鼓励青年律师关心、参与律师事业的发展。探索完善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形成律师队伍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科学高效的专业化分工体系,强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法治日报、华声晨报基层联系点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人民网、《法治日报》等媒体的合作,全力打造广西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丰富《广西律师》内部编印资料、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及广西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和质量,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务实创新的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和作用,深入挖掘律师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果,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以实现律师宣传媒体互融互动,展示广西律师正面形象。
四、加强自律管理能力建设
         (十二)健全行业自律规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规范我区律师行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实现全区信息共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指引》《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执业便利手册》,引导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实施办法》等规则规范,为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提供进一步遵循和依据。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职责,提高律师执业素质和水平。
         (十三)完善律师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职责,优化自治区及各市律师协会工作机制。进一步理清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管理上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能优势。司法行政机关支持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作用,不断提升律师协会公信力。
         (十四)提高对各市律协指导能力。加强对市级律协制定的章程、规则的备案审查,确保不与广西律师协会章程、规则相抵触。市级律协出台的重大措施、遇到的重大问题、处理的重大案事件要及时向广西律师协会报告。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
         (十五)推动行业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律师协会信息化建设,以“让信息多跑路、会员少跑腿”为宗旨,不断推进广西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广西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等建设,实现律师管理服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会员综合服务平台。
         五、持续夯实组织建设
         (十六)提升行业管理效能。进一步修订理事会工作规则、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职权等条款重新界定,发挥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及时研究决定行业发展和日常管理中的相关事项,及时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头雁”作用。
         (十七)充分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在促进业务交流、推进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任职条件和程序、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具体要求等。
         (十八)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和专门专业委员会会议制度,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秘书处执行广西律师协会章程及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的情况,监督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履行职责情况,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有效督促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专门专业委员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职尽责。
         (十九)提升秘书处执行能力。树立秘书处为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广大会员服务的理念,弱化秘书处的行政色彩。根据实际需要健全秘书处工作机构,合理配置秘书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并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奖勤罚懒,形成积极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工作人员选拔淘汰程序、岗位责任制、在岗培训机制、薪酬机制、员工考核机制及各部门工作操作规程等措施,进一步激励和增强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服务能力,为全面完成律师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六、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二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反映律师行业诉求的工作制度,密切联系和真诚服务广大律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秉承“严、实、细、新”的工作要求,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对侵犯律师合法权益行为勇于“举旗”,对违规违纪执业行为敢于“亮剑”,使律师协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十一)强化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紧紧围绕深化行业党建、律师事务所发展和内部规范化管理、青年律师培养等行业关切的重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把握行业特点和规律,切实把调查研究成果作为科学决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依据。
         (二十二)强化纪律观念。扎实推进协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严格监督,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与广大律师之间良好工作关系。
         广西律师协会将在司法厅党委、广西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细化措施任务,抓好贯彻落实,以崭新面貌推动新时期广西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