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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

立足本职,做新时代追梦人

时间: 2019-09-04      访问量:2,200

        自治区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防城港市第五、六届人大代表,防城港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防城港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佳潞律师,是一名把“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作为追求目标的法律人,多年来,一直坚持把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己任,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履行一个律师应尽的职责。李律师带领团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促进法治进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积极的贡献,并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认可及赞誉。

        李律师先后曾在2008年获得广西希望工程二十年突出贡献奖;2012年获得“广西律师协会优秀案例精品奖(海事海商类)”;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广西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2014年中央团委、中国青少年预防犯罪中心授予“全国青少年优秀人生心灵导师”;2015年广西工商管理局授予“广西消费者维权卫士”称号;2016年中国法学院授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2016年发表《一带一路战略视角下海关法的修改与完善》获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优秀奖”。担任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防城港市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期间提出议案和建议60余份,其中议案《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被列入重点立法规划。

        曾代理一起越南船舶与中国船舶碰撞沉没的案件,案件耗时三年多,李佳潞律师尽心尽职,以专业的法律知识水平帮助当事人挽回了重大损失,化解了邻国间复杂敏感的国际关系。该案获得“广西律协海事海商类精品案件奖”。

        防城港市港口区白沙万社区遭遇洪灾,李律师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救助,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称为“老百姓的代言人”,自发地选举李律师为他们的人大代表。

        积极参政议政,在参加防城港市人大会议时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外嫁女权益的建议》,建议一出,立即引起了市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2年被防城港市党委、人大推荐选举为自治区人大代表。李佳潞在自治区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被列入重点立法规划,提出的修改草案被引用为代表培训的示范议案。

        受防城港政府委托,针对防城港市金海湾小区、金狮城两个房地产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在面临多重困难和因素下,李佳潞律师带领精一团队每天加班加点,齐心协力,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向委托部门交出优质的《尽职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为政府提供有力的参谋依据。

        特别是防城港市金海湾小区的问题,其中涉及防城港市五个国有企业及单位的国有资产,李佳潞律师组织专业团队,提供法律诉讼服务工作,避免了六家单位国有资产流失近1.8亿元,并得到法院判决违约赔偿2000多万元。

        防城港市金狮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三顺”房地产项目有着较大的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李佳潞律师带领团队对“三顺金狮城”进行尽职调查,为政府维稳工作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依据。这些工作要求时间短,任务重,案件情况极其复杂。在面临多重困难和因素下,不推卸不畏难,敢于担当,带领精一团队攻坚克难,层层深入开展调查。为推动工作进度,每天加班加点,白天调查收集各类数据,晚上统计分析数据,统稿、审稿,全所齐心协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向委托部门交出一份优质的《尽职调查报告》,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及相关房产业主的高度认可。

        2015年3月17日,李佳潞律师到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开展女子在押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帮教活动,当日帮扶对象近30名。其中,李佳潞律师为曾办理的【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的2名在押人员,提供帮教服务。被收押三四年的两名在押女子一直没有见到自己的子女,在李佳潞律师的帮助和协调下,二人都分别与自己的子女见面、通电,并表示,积极认罪悔罪。

        2017年11月9日,李佳潞专门为港口区村级(社区)46名新上任的妇联主席开授《婚姻法》法律讲座,为新上任的村级(社区)妇联主席处理日常工作遇到的婚姻家庭事务储备法律知识和技能。

        2018年5月28日上午,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里欢声一片,李佳潞带领精一律所骨干律师,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给在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里的孩子们送去了礼物和法律知识,并和孩子们一起开展了丰富的游园活动,并捐赠防城港市特殊教育学校10000元的教具物资。

        李佳潞律师还针对目前一些垄断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相对消费者较为强势的现象,带领团队配合工商局、消费者协会,针对房地产、供水供电等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现场评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来自湖北的农民工项某,在防城港市务工,外出因交通事故死亡。妻子为外籍行为障碍人员,膝下三个子女无人照顾。项某直系亲属走访多个行政部门,主张劳动赔偿。因证据、法律事实等因素,死者项某不合适法律援助条件。项某家属来到了精一律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李佳潞耐心接待。经过了解,李佳潞决定为项某提供免费的法律救助。走信访、跑民政、上仲裁。最后帮助家属找到了社会救助,李佳潞个人还捐赠给了项某子女两千元的资助,并嘱咐项某子女将来要认真读书,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防城港市建市25周年和建港50周年之际,充分表扬在防城港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建功立业。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李佳潞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个人”

        李佳潞律师也不忘通过参与公益事业为民服务,李佳潞律师常年捐资助学,带领团队慰问孤寡老人和义务维权,每年为社区群众、弱势妇女义务咨询、帮扶不少于百次,她把律师工作和代表履职结合起来,察民情、体民意、敢直言,时刻不忘自己的使命,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女掌门人简介

        李佳潞,女,1969年9月出生,广西武鸣人,壮族,无党派,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广西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防城港市第五、第六届人大代表,广西精一律师事务所主任,防城港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防城港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防城港市政府法律顾问,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广西律师协会东盟委副主任,防城港市、钦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践导师,广西公安厅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从区县到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议案上百件,其中修改《广西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议案列入重点立法规划,代表全区代表在自治区作履职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