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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竹子、罗月俄、袁琪革等15名同志 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柳州市律师协会,2016.5.6)

时间: 2016-05-16      访问量:3,192

刘晓竹子、罗月俄、袁琪革等15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

(柳州市律师协会,2016.5.6)

      实习律师刘晓竹子,男,实习证号为20031504110017,自2015428日起至20164 28日止在广西君行律师事务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行律师事务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刘晓竹子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罗月俄,女,实习证号为20031409210065,自2014 91日起至2016 4 30日止在广西君行律师事务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行律师事务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罗月俄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袁琪革,男,实习证号为20031503110011,自2015330日起至20163 30 日止在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鹏程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袁琪革刚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林永玲,女,实习证号为20031407210059,自2014728日起至2016428日止在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林永玲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廖丽芳,女,实习证号为20031406210048,自2014625日起至2016 3 25 日止在广西桂柳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桂柳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廖丽芳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韦龙胜,男,实习证号为200314061100502014625日起至20164 25 日止在广西昶明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昶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韦龙胜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陈恬,女,实习证号为2003141021007320141017日起至2016 4 17 日止在广西闻名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闻名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陈恬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平子敬,男,实习证号为2003141211008420141220日起至2016 3 31 日止在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都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平子敬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赵为 ,男,实习证号为200315021100062015224日起至2016 2 24 日止在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赵为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吴敏,女,实习证号为200315042100142015416日起至2016 4 16日止在广西银正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银正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吴敏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晓宇,男,实习证号为200315031100082015313日起至2016 3 13日止在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刘晓宇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张诚,男,实习证号为2003141111008120141118日起至2016 4 18日止在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张诚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杨捷,女,实习证号为200315032100102015330日起至2016 3 30日止在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杨捷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董明,女,实习证号为200315022100042015213日起至20162 13日止在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和清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董明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实习唐秋燕,女,实习证号为2003141021007720141030日起至2016 4 30日止在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唐秋燕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柳州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15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656日对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15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柳州市律师协会对上述15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6516日起至2016525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广西律师协会或柳州市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1-5865220/0772-2813028

 

0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