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市所动态

市所动态

广西华震(鹿寨)律师事务所积极履行驻村顾问工作职责 现场调解纠纷解民忧

时间: 2022-03-29      访问量:1,135

        广西华震(鹿寨)律师事务所莫修强律师作为鹿寨县中渡镇黄腊村、大门村“一村一法律顾问”驻村律师,应黄腊村委及当事村民请求,于2022年3月10日入村提供现场调解服务,并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争议双方均感到满意并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鹿寨县中渡镇大门村韦某甲雇佣黄腊村村民韦某乙帮助其在"马形坳"(地名)进行羊粪装卸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韦某甲驾驶的铲车不慎碰撞到了正在为其工作的韦某乙,韦某乙为此于2021年12月受伤并住院治疗。出院后,受害方韦某乙回家休养,并向韦某甲索赔人民币贰万元。韦某甲以其已为对方垫付了医疗费等费用为由,不同意再向对方支付赔偿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韦某乙情急之下向黄腊村委反映并请求驻村律师提供帮助。

调解过程

        莫修强律师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考虑到双方对本案争议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且都是临近村屯村民。同时考虑到正值春耕时节,为便于双方当事人间的沟通,故莫律师经与村委商议后,决定组织双方到黄腊村委进行调解。

        在村委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下,莫律师首先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及责任关系进行分析释明:即双方构成雇佣关系,依法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本案中,韦某乙不仅是雇主更是直接侵权方,其行为直接导致了韦某乙的受伤,依法应向韦某乙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莫律师也建议韦某乙考虑本案事发后韦某甲积极主动支付了韦某乙受伤住院、治疗所产生的所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不存在故意逃避责任的行为,况且本案韦某甲也是出于好意而雇佣已达退休年龄的韦某乙从事装卸工作。本着互谅互让,和谐邻里的原则,建议双方就争议的具体赔偿金额进行协商,争取一次性解决。

        再者,考虑到双方分歧不大,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那么双方后续处理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鉴定费、诉讼费以及律师代理费等诉讼成本,而且费时费力,于双方皆不利。

        经过莫律师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及村委干部的劝解,最终,韦某甲同意了韦某乙提出的赔偿要求。同时,莫修强律师应双方要求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供双方签署。

        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同时由村委在该调解书上盖章见证,韦某甲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韦某乙人民币贰万元,韦某乙收款后向韦某甲出具了收条。至此,困扰了双方多时的难题得以顺利解决,韦某乙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本案所涉及的案情虽小,却是农村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好不但影响村民个人之间的关系,更有可能进一步引发群体性冲突。作为“一村一法律顾问”驻村律师,面对涉及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只有及时进行介入,通过释法说理方式引导、协助争议当事方尽量通过协商和解、调解方式进行处理,积极助推矛盾纠纷发现于萌芽,化解在基层,在降低基层群众解决争议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节约司法资源,而这也是地方党委政府极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对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

作者:王鑫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