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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进民法典宣讲活动

时间: 2020-08-11      访问量:1,348

        民法典表决通过后,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以王锦意主任为团长的民法典宣讲团,宣讲团走进各地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村委社区,积极宣讲民法典精髓要义,让近千名受众感知新法力量。

        7月16日上午,王锦意主任以“与民同行——民法典时代的社会治理和法律影响”为主题,在贺州市投资集团和旅游实业集团本部为全体职工干部、子公司高层以及部分业务负责人约两百人进行宣讲;同日下午,在贺州市东融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全体干部员工近百人授课。宣讲培训上,王锦意主任从各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出发,深入阐述了一部法典对于规范社会个体民事生活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影响,介绍了我国制定民法典的坎坷历程,并就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扩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取消计划生育、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见义勇为责任豁免规则等十大亮点,用通俗易懂、诙谐幽默的语言,结合身边的常见案例,进行全面阐述和分析,精彩的宣讲赢得参训人员的热烈掌声。

        7月16日下午,宋思麒律师在南宁市司法局作民法典专题讲座,来自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的领导干部、普法科人员及全市中小学校领导140余人参加培训。宋律师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和价值取向,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论证《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对《民法典》的基本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解析,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对《民法典》的若干新制度进行专项解读,提出《民法典》不仅是作为平等主体之间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作为行使公权力主体的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的观点。此次讲座为司法行政和教育系统人员增强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筑牢了理论基础,获得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同日下午,陈乾律师以“民法典视野下的合同法律风险”为主题,为贺州市投资集团和旅游实业集团本部全体职工干部、子公司高层以及部分业务负责人一百多人进行宣讲培训,专门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的新条款、新变化、新亮点,解析了企业生产经营以及个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以案释法,在合同签订的主体审查、合同条款的设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宣讲中还以民法典小红本为奖品,设置有奖问答环节,激发了参训人员参与思考的热情,整个宣讲活动气氛热烈。

来源: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