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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全区执业律师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1-04      访问量:3,988

桂律协〔2019〕2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区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复核和补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时复核

        执业律师可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协会网站“个人中心”栏目点击“培训记录”查看。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汇总收集的全区执业律师于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现场课时总数,即每名执业律师现场参加业务培训类课时和各类折抵课时的情况,但不包含网络培训课时。

        如对现场课时统计数据有异议的,请于1月20日前,以执业机构为单位向所属律师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区直律师执业机构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各市律师协会应于1月31日前完成复核,并登录广西律师网录入经复核认定的课时。

        二、课时补训

        未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任务的(含现场培训和网络培训)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公职、兼职律师),应在2019年2月20日前通过参加全区各级律师协会组织的2019年继续教育现场培训、其他培训机构举办的律师实务培训、律师事务所组织的业务讲座3种方式完成补训。参加非律师协会主办的培训的,需在2019年2月28日前将培训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律师协会,由所属律师协会审核确认后登录“广西律师网”录入课时。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

        (二)现场培训课时可折抵网络培训课时,但网络培训课时不能折抵现场课时。

        (三)作为补训方式参加2019年举办的各类培训,其课时不得重复计入2019年度培训课时。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收件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电子邮箱:gxlxpxb@163.com 。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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