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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人员的通知

时间: 2020-09-03      访问量:3,437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二期研修班的通知》(桂律协〔2019〕20号)精神,经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申报、律师事务所推荐,市级律师协会审核,广西律师协会决定选派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廖富凌、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沈源、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李伟耀、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杨宁、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邱晓蕾5名青年律师参加由北京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仲伦、金杜等12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三期研修班。
          (联系人:黄  鳞、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