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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对拟推荐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时间: 2021-02-23      访问量:1,67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并经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同意,拟推荐广西律师协会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陈庆丽同志为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的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7日。如对拟推荐的候选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1年2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律师协会。(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电话:0771-5862386
        举报邮箱:gxlsxhbgs@163.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办公室,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