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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对2020年区直专业律师评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0-11-06      访问量:3,666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61号)的要求,广西律师协会负责区直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的评定工作。截止目前共收到区直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299份,经广西律师协会区直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275人次专业律师评审合格,现将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11月6日至11月2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或者电话形式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提出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
        联系人:吴岚南、何洋,联系电话:0771—5865329,邮箱:gxlxywb@126.com。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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