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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债权人全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时间: 2021-03-04      访问量:1,500

        2021年3月3日上午9时,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广西骏扬律师事务所召开。本次会议主要议程有: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管理人对《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新申报债权议案》进行说明,并提请债权人核查债权;管理人对《关于提请审议<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议案》进行说明,债权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提交本次会议表决的《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各债权组均全票通过!

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管理人作核查债权的议案

会议现场

        2020年9月12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08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业木业”)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9月22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08破4号决定书,指定广西骏扬律师事务所担任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1月7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桂08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永业木业破产清算案件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为保证重整成功,我所主任马彬华,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姜建芳牵头组建管理人团队,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尽最大努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一方面全力寻找具备投资能力且能够盘活永业木业资产的重整投资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全力以赴做好债权申报和审查、财产调查、偿债能力分析、低效资产处置、债权人沟通对接、论证与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组织和筹备等各项重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下阶段,为确保债权人的债权按照重整计划中的清偿方案得到有效清偿,重整计划能顺利执行,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管理人将继续接受贵港中院的监督,依法履行好重整执行监督期内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来源:广西骏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