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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2014年第6期(总第74期)

时间: 2014-10-15      访问量:7,092


广西律师工作动态简报
2014年第6期(总第74期)
  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10月13日 
目   录
 
行业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成功举办2014年度首期广西律师行业“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2)
新加坡律师公会首次访问广西律师协会…………………(3)
齐聚新疆,共谋未来??广西律师代表团赴乌鲁木齐参加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4)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慰问组赴新疆慰问广西“1+1”法律援助律师………………………(5)
南宁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在南宁市检察院举办……(6)
齐心共筑新希望  着力护航促发展………………………(8)
柳州市聘请23名律师为妇女信访代理………………… (9)
 
行业动态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与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举行交流座谈会……………………………… (10)
佛山市律师协会到访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10)
 
 
行业要闻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成功举办2014年度
首期广西律师行业 “关注党员成长•激发
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质,巩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我区律师行业全覆盖的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区律师事业的科学发展,按照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决策部署和我厅律师党建工作计划,9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广西律师协会举办了本年度第一期广西律师行业 “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
    为了达到思想建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的培训效果,针对我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集中培训较少的实际,并结合“靠本领吃饭”的行业特点,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和广西律师协会对培训课程设置、授课师资选聘等方面都作了精心安排。在培训内容上,既有中央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方针政策解读,又有十八大后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为大家介绍了新形势下搞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此外还专门安排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念与实务业务》专题讲座。
    参训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期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有理论政策、有实务操作、有业务知识,对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同志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指出,全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吃透政策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紧迫感,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更新观念,开阔思路,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从实践中寻找办法,学会运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迎难而上,为加快我区跨越发展、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贡献。
    来自南宁周边8个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律师党员共70人参加了为期3天培训。
    第二期广西律师行业 “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集中培训班将于今年11月上旬在桂林举办。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供稿)
 
新加坡律师公会首次访问广西律师协会
    9月16日上午,应邀来邕参加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骆维明访问了广西律师协会,我会会长黄志文、秘书长黄都恒与对方进行了亲切友好地会谈。
    座谈中,双方各自介绍了各自国家律师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探讨了双方开展业务合作交流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初步共识:一是广西律师协会尽快派出代表团到新加坡进行实地考察,拜访新加坡律师公会,就双方开展律师行业交流合作的方式方法进行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尽早形成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双方通过签订合作培养协议,采取选派青年律师到对方国家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的方式,对开展律师业务合作交流初步尝试和探索,为进一步加深合作交流奠定实践基础。
    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来访广西律师协会尚属首次,对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齐聚新疆,共谋未来
??广西律师代表团赴乌鲁木齐参加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2014年9月24日-25日,以“新西部、新丝路、新未来”为主题的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出席论坛并作讲话。来自全国16个省市共400多名律师代表参加。广西派出由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副会长孙骏、林敢、李安华、秘书长黄都恒、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上南及21名执业律师组成的代表团参加。
    本届论坛就律师行业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律师服务民生、律师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新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法律服务等方面展开探讨,着重围绕如何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问题、刑事案件辩护问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和发展问题及律师文化建设问题等五大单元的内容进行交流。与会代表认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这一国家战略实施给西部律师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新发展;西部律师应当通过刑事辩护深化平安环境建设,在律师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发挥专业优势,自上而下地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从而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律师行业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西部律师应当努力拓展律师服务范围,深耕细作某一专业领域,使之做精做强,走上律师服务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道路。
    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自2008年以来已持续六年,在加强西部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拓展、树立西部律师良好行业形象、弘扬西部律师文化、发挥西部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作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西部地区律师相互学习促进、加强合作交流、谋划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参加论坛的广西律师代表表示,将以参加本次论坛作为新起点,踏实务实地立足本职,努力探索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伍志锐律师应邀在“刑事案件辩护问题”单元作了主题演讲。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慰问组赴新疆慰问广西“1+1”法律援助律师
    2014年9月25日-26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长黄都恒、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刘上南及协会宣传委员会主任林铸、副主任李建、秘书处办公室兼宣传部主任刘莹组成慰问组赴中国最西部地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慰问广西“1+1”法律援助律师??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冯勤律师。
    慰问组一行来到冯勤律师在乌恰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办公场所,并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乌恰县委政法委和司法局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中,双方简要介绍了各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行业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了冯勤律师到达乌恰县2个月多时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冯勤律师自2014年7月到乌恰县,主要开展了法制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办理日常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法律咨询、撰写乌恰县法援工作调研报告等方面的工作,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专业素养得到了当地领导和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黄都恒秘书长代表广西律师协会向冯勤律师表达了慰问之意和关心之情。他指出,广西“1+1”法律援助律师到达援助地点时间不长,但是角色转变快,工作主动,成效显著,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他希望,广西“1+1”法律援助律师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维护一方稳定,扶贫帮困发挥专业优势和作用。要主动融入到当地少数民族群众中,与当地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争取为推进乌恰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后,慰问组向广西“1+1”法律援助律师送上5000元慰问金。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南宁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在南宁市检察院举办
    9月28日,南宁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在南宁市检察院三楼会议厅举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干部职工和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共200多人到场观摩比赛。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玉华、南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威铭、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南宁市司法局局长蓝树源等领导应邀亲临现场指导。比赛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韦宗昆、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权威专家教授担任评委。
    上午9时许,论辩赛在比赛主持人的主持下正式拉开序幕,各参赛代表队依次登场角逐。参赛队员们紧紧围绕辩题,开展了唇枪舌剑的辩论,控方在引经据典论证支持本方论点的同时,观察对方论辩中的破绽并给予反驳。同样,辩方也在博采广引论证论据支持本方观点的同时,挑出对方论辩的漏洞给予回击,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论辩过程精彩纷呈,赢得了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
    经过一天紧张激烈的角逐,决出了比赛名次,律师代表一队获团体一等奖,律师代表二队、检察官代表二队获二等奖,律师代表三队,检察官代表一队和三队获三等奖,三个最佳辩手称号均由律师代表队秦静洁、秦婧、黄元元包揽,律师代表队庞麟霁、黄梓洋及检察官代表队徐博获最佳风采奖。出席比赛的领导分别为获奖代表队何获奖个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司法局和南宁市律师协会决定共同举办南宁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旨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官与律师出庭水平和业务素质。本届论辩赛由南宁市检察系统和南宁市律师队伍各自3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由3名正式队员,1名侯补队员组成。比赛共设3个辩题,每个辩题进行2场比赛, 6支参赛队分三组依次进行,共举行了6场比赛。
(南宁市律师协会  供稿)
 
齐心共筑新希望  着力护航促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实务操作技能,北海市律师协会于9月25日专门针对全市实习人员举办了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及实务操作培训班。北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方诗生应邀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北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张庆清主持开班典礼。全市共有30余名实习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方副局长指出,目前北海市律师行业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但随着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和发展,整个行业的竞争强度也逐渐凸显,实习人员是律师行业的后备力量,不仅要夯实自身的法律理论基础,加强实践操作,更要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律师执业观念,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北海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主任陈仕金、副主任李满穗担任此次培训班主讲老师。两位老师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巧妙结合,并联系自身几十年的从业经历和经验,分别作了《实习人员如何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实习人员在实务操作及面试考核中应注意的事项》的专题讲课,生动精彩的理论讲解和由浅入深的交流互动博得了实习人员的阵阵掌声和一致好评。实习人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令他们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会牢记领导和老师的讲话精神和要求,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道德素养。
    今年以来,北海市律师协会按照广西律师协会严把律师执业入口关的工作要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组织法院庭审旁听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本市实习人员管理工作。一方面逐渐加大对实习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优化律师队伍储备资源,注入优质活力,为行业提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逐步完善实习人员培养管理方法,从源头抓起,做好预先警醒教育,有效防范日后投诉事件的发生,全力保证北海市律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北海市律师协会  供稿)
 
柳州市聘请23名律师为妇女信访代理
    为进一步畅通妇女信访渠道,减少妇女群众非正常上访、越级访和重复访的发生,9月初,柳州市聘请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文霞、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覃柳芳等23名律师作为柳州市妇女信访代理员。自此,柳州市妇女群众有法律事务问题就可以找妇女信访代理员代理。
    妇女信访代理是按照自愿原则,信访妇女与信访代理员达成协议,由代理员代替本人反映问题的妇女维权模式,根据代理信访事项的性质,可进行主导代理、协作代理和疏导代理。其中,主导代理是着力解决涉及妇女权益个性案件的代理形式,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按照办理、督办、终结的程序进行代理;协作代理是破解涉及妇女权益共性问题的代理形式,主要针对妇女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经济权益等政策性强、涉及群体利益诉求的信访事项,通过代理帮助信访妇女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沟通,推动重点、难点案件列入同级信访联席会议,以召开信访听证会等多种协作形式,共同解决问题;疏导代理是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的代理形式,重点从拆违拆迁等引发的矛盾、基层一些苗头性问题和影响稳定的越级访、集体访三个层面,主动跟进工作,与信访妇女进行真情沟通,正面疏导,协助党委、政府控制事态、解决问题。
    今后,柳州市在妇女维权工作方面,通过妇女信访代理的形式,将做到贴近妇女需求、倾听法律诉求、代办法律之事、提供法律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妇女维权和社会维稳的互融共促。
(广西律师协会  供稿)
 
 
行业动态
    ●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与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举行交流座谈会?9月12日,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与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召开交流座谈会,崇左市司法局副局长梁燎原,律管科科长兼秘书长何军英以及两家律所主任和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对实行“一对一”的律师业务帮扶合作具体形式以及对今年如何围绕崇左市经济发展做好法律服务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今年,在自治区司法厅的倡议和支持下,区直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与崇左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于签署了《区直律师事务所与崇左市辖律师事务所帮扶协议》,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合作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实行“一对一”律师业务帮扶与合作。召开座谈会是落实《帮扶协议》的具体行动之一,对进一步科学推进帮扶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广西诺尔律师事务所  供稿)
    ●佛山市律师协会到访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9月23日下午,佛山市律师协会一行23人到访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华律师、彭宋志律师、黎雪梅律师及全所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双方就事务所发展模式及合伙人模式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供稿)
 
 
                                                     
主送:各市司法局,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分送:自治区司法厅领导。
抄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统战部。
司法部律公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广西社科联,广西法学会,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广西法官协会、广西检察官协会、广西警官协会、广西公证协会、广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各处室。
         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4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