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培训信息

培训信息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全区巡回培训班(玉林站)的通知

时间: 2018-10-30      访问量:5,814

桂律协〔2018〕12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11月4日(周日)在玉林市举办一期全区巡回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11月4日 上午9:00—10:30

        培训内容:《对办理涉黑案件的原则要求》

        培训师资:黄玉华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

        11月4日 上午10:40—12:00

        培训内容:《扫黑除恶辩护代理》

        培训师资:伍志锐 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培训对象及规模:本次培训对象为广西区内执业律师,其中玉林市所属律师可参训人数为250人,其他各地市所属律师可参训人数为50人。

        培训地点:玉林市得利宾馆一楼永恒厅(玉林市一环东路323号)。

        二、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三、报名程序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办公室)律师,根据需要报名,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于10月31日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执业律师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人数满额即截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广西律师协会将于11月2日下午17:30前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另行发布参训律师座位安排情况,不再安排现场签到。培训期间,律师凭执业证入场,对号入座,协会工作人员将按座位号进行考勤。

        (二)请参训人员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全程按时参训。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接听电话。

        (四)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班前向广西律师协会书面请假。报名成功无故缺席的,累计2次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五)未能成功报名的人员自行到场参加培训的,将不计入培训课时。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30日


本次活动报名《全区巡回培训班玉林站(玉林律师专用通道)》仅对“ 玉林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250人(还剩2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0-31 10:00:00 至 2018-11-02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本次活动报名《全区巡回培训班玉林站(各地律师报名通道)》仅对“ 北海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南宁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崇左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来宾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柳州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桂林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梧州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河池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百色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贵港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贺州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钦州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防城港市律师协会全部正常执业的律师,区直属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8-10-31 10:00:00 至 2018-11-02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