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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时间: 2016-07-08      访问量:13,111

桂律协﹝2016﹞76号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决定近期在南宁举办一期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资格证书拟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现场集中授课和网络在线自学培训两种方式进行。现场集中培训为脱产培训15天,网络培训为学员自行登录广西律师协会使用的政法网络学堂点睛律师学院(简称“点睛网”)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三、培训安排
(一)现场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七月下旬或八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拟参训人员即日起可通过填写本通知下方的表格进行预报名。
填报说明:(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如因填报信息问题出现不能参训的,后果自负。)
1、报名表格每项都必须填写,未按要求全部填写则视为报名无效;
2、“工作单位”和“实习机构”栏,工作单位和实习机构一致的,应同时分别填写;
3、“工作职务”栏,无职务的,填写“实习律师”;
4、“实习证号”栏,无实习证的,填写“无”; 
5、“所属律协”栏,公职、公司、法援律师按单位所在地选填;
6、“资格证号”栏,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7、“发证日期”栏,专、兼职律师请根据实习证上的发证日期选填,公职、公司、法援律师根据法律资格证上的发证日期选填;(日期在弹出窗口中点选,不能直接手写输入,否则可能影响报名结果。)
8、“毕业院校”栏,填写获得最高学历发证院校;
9、歇业后拟申请再执业的,需在“备注”栏填写“申请再执业”。
请大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说明填写报名信息,如已提交的信息有误,可重新填写提交,重新提交的信息将覆盖原提交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信息为准,报名截止即无法再重新填写报名表,请大家慎重填写信息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无误的人员无需再次提交。
关于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提交成功的事宜,广西律师协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请注意核查。
(二)网络培训
参训人员需在现场集中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自行登录点睛网(http://www.zfwx.com/zfwxindex.jsp)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超期则需重新参加现场培训。
四、现场集中培训的考核
采取现场集中培训综合评定和书面考试方式进行。现场集中培训综合评定主要是考查遵守培训纪律的情况;书面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现场授课内容以及实习期间应该掌握的基本执业技能等。
五、结业证办理
结业证办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所有参训人员免交现场集中培训费,但参训人员的生活费、生活必需品、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自理;网络培训由参训人员自行到点睛网进行注册购买培训课程。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二)集中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现场集中培训为全脱产培训,有严格的考勤、考核制度,参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出现违纪行为则直接视为培训不合格(具体规范另行告知)。请拟参训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场集中培训各项任务。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7月5日
活动名称:《2016年第二期全区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集中培训》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不限,已报名人数:677。
活动报名时间:2016-07-08 00:00:00 至 2016-07-21 23:59:59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