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调研的通知

时间: 2018-07-30      访问量:4,484

桂律协〔2018〕7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8年1月3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全面了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摸清我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找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一次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25日。

        二、调研目的

        (一)全面了解《实施办法》出台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近年来律师执业过程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会见难”“进门难”“调查难”“立案难”等问题的解决情况,摸清我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找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便系统研究,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二)促进有关部门主动查摆和分析本部门存在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加以改正。

        (三)加强律师维权工作对外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有关部门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认识。

        三、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了解《实施办法》规定的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庭审权等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院设置律师通道、律师停车位情况;

        (二)法院对律师安检情况;

        (三)法院对律师联系案件办理工作提供便利情况;

        (四)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以及对律师提交立案材料要求是否高于法律规定、缴费方式是否便利等情况;

        (五)法院落实调查令制度情况;

        (六)公安局、看守所是否存在违规妨碍、限制、拖延律师会见情况;

        (七)看守所中律师会见室设置情况;

        (八)检察部门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存在的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有关情况;

        (九)其他有关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况;

        (十)《实施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研。通过向执业律师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全面收集了解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

        (二)实地调研。本次调研按属地原则,由广西律师协会维权委和各市律师协会分别组成调研组,实地走访所在区域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情况,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下一步的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调研,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落实的有效手段。各级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维权委牵头协调,切实组织开展好本次调研活动,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广西律师协会维权委和各市律师协会是本次调研工作的实施主体。广西律师协会维权委负责指导、督促各市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工作,到自治区本级公检法部门实地走访调研,组织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填写《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调查问卷》(以下简称《调查问卷》),撰写全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调研报告。各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市调研活动,组织本市律师填写《调查问卷》,组成调研工作组实地走访所在区域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部门,撰写本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现状调研报告。

        (三)加强宣传。各级律师协会要通过本次调研加强律师维权工作对外宣传力度,在全区营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各级政法部门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

        (四)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各市律师协会在调研中要注意收集本市律师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会见难”、“进门难”、“立案难”、“ 调查难”的案例(要求写明具体的经办律师,侵权单位、时间、地点及具体经过、事实和理由等);要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分析有关部门出现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以及各单位出台、实施相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举措;要根据律师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反映的情况与走访调研单位了解的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于2018年8月25日前报广西律师协会,电子版(含调研报告及调研收集的《调查问卷》、走访相关部门的照片等材料)同时发送至gxlxhy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调研报告)。区直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汇总的《调查问卷》及律师填写的《调查问卷》电子版报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gxlxhy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区直XXX所调查问卷)。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联系人:徐柳萍,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871960。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邮政编码: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