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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承杰、郭建强、陆晓源等7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第61期,2017.7.12)

时间: 2017-07-14      访问量:4,665

       实习律师温承杰,男,实习证号20011604110048,自2016年4月28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温承杰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郭建强,男,实习证号20011603110020,自2016年3月28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郭建强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陆晓源,男,实习证号20031601110002,自2016年1月11日起进入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陆晓源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卢瑜,女,实习证号20011604210035,自2016年4月18日起进入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卢瑜同志实习期满,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农微虎,男,实习证号20011601110003,自2016年1月20日起进入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农微虎同志实习期满,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与矩,男,实习证号20011505110059,自2015年5月29日起进入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与矩同志实习期满,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小娜,女,实习证号20011606210081,自2016年6月2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黄小娜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7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经7月12日组织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认为上述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本公示公布之日算起。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需署实名)。举报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