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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强等三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来宾市律师协会)

时间: 2016-10-26      访问量:2,106

       实习人员黄华强,男,实习证号为20141508110010,自2015年8月7日至2016年8月6日止在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黄华强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黄华强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来宾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盘翔宇,男,实习证号为20141508110011,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止在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盘翔宇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盘翔宇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来宾市律师协会。

       实习人员谭超勋,男,实习证号为20141508110012,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止在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谭超勋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谭超勋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来宾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来宾市律师协会对上述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10月25日对上述3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3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来宾市律师协会对上述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6年11月4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来宾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2-4236208/0771-5865220。

来宾市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