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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关于转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暨
物权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6-04-07      访问量:4,072

桂律协〔2016〕32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关于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暨物权纠纷案件审理与法律适用专题培训班通知”(中政大法应研[2016]4号)转发给你们。经广西律师协会与主办单位协商,此次在厦门、太原、重庆、青岛等四市举办的培训总共可免除5位参训人员的培训费用(食宿、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我区律师如有意向申请免培训费参加此次培训,请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填写好附件中的表格(务必写明参训地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

       该培训可以折算成2016年律师执业继续教育课时。请参训人员务必保留好参训凭证,在培训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参训凭证的复印件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用于折算课时。

联 系 人:李运杰

联系电话:0771-5865220(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