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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律师参加2016年两岸四地 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

时间: 2016-07-25      访问量:2,714

桂律协〔2016〕71号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

       香港律师公会将于10月13至14日在香港举行一年一度的“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广西律师协会拟选派4名律师代表赴香港参加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且已参加上一年度执业考核并被评定为合格;

(二)近三年(含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三)年龄小于(或等于)45周岁。

二、报名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4日24:00时止。

三、报名方式

      拟参加人员通过账号登录广西律师协会官网进行报名即可。

四、论坛相关事项

      论坛主题:跨境法律新业务 讯息科技创商机;(论坛以日益频繁的跨境业务作为背景,探讨它为两岸四地法律业界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讯息科技年代对业界的发展是一种提升还是冲击等题目,另设分论坛针对国际仲裁及如何提升青年律师软实力等课题进行讨论。)

论坛地点:香港赛马会跑马地马场会员看台1座5及7楼;

举办时间:2016年10月13-14日;

费用:本次论坛注册费(每人1600元港币)、交通费及食宿费等由参会人员自理。广西律师协会将补助一定的费用。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7月25日


本次活动报名《关于选派律师参加2016年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仅对“ 全区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0人(还剩948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6-07-25 00:00:00 至 2016-08-05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