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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通知

广西律师行业党委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9-05-21      访问量:5,246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区直律师事务所各党组织:
        现将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我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对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讲话、文件规定等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特别是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正确认识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言行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依法依规尽职,努力做好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以对党和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行业规范,依法依规进行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提出高质量的辩护代理意见,确保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培训指导,努力保障律师做好涉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切实发挥指导和监管职责,通过完善制度机制、下发指导意见、开展专项培训、个案跟踪指导、实地督导排查等方式,提高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办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敦促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告备案、集体研究、检查督导等制度;要提醒律师协会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回应律师合法执业诉求,依法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宣传表彰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辩护代理作出积极贡献的律师,激励广大律师认真负责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广西律师行业党委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