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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法律援助渠道 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

--自治区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时间: 2016-07-13      访问量:2,246

       2016年7月13日,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信访局在自治区信访局机关举行了简朴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自治区信访局工作站”揭牌仪式,这是广西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区信访机构设立的首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着全区法律援助和信访工作的“牵手”正式启动。揭牌仪式后,两厅局在自治区信访局机关召开了“信访法治工作座谈会”,就信访工作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运行管理和工作交流、协调、配合等内容进行了工作座谈,并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在全区各市信访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在全区各市信访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会议指出,在全区各市信访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信访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精神,构建多方参与、有机衔接、优势互补、合力共赢的多元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发挥工作站贴近基层和工作一线优势,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措施。

      会议强调,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全区各市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衔接,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信访工作中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对依法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信访人提供免费的第三方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容易被信访人接受与采纳,促进信访问题及时依法解决;二是能及时、正确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分流到各政法部门进行处理,引导信访人依法反映诉求;三是能帮助符合条件的信访人进行法律援助申请,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全区各市司法局、信访局要高度重视信访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整合现有律师力量,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工作。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创造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整合工作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上下统一、左右协调的工作合力,努力把全区法律援助和信访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杜恒年、自治区信访局局长刘俊、副局长严丽萍、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副会长凌斌以及两厅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和座谈会。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杜恒年和自治区信访局局长刘俊共同为“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自治区信访局工作站”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