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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2018年广西法院破产案件 “执转破”案件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8-10-18      访问量:3,613

桂律协〔2018〕117 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广西法院系统将于2018年10月下旬在南宁举办“2018年广西法院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业务培训班”,给予广西律师一定的参训名额,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律师参加本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5—28日

        地点:广西法官学院(南宁市五合大道15号)。

        二、培训内容

        (一)广西破产案件及“执转破”案件审判工作现状、经验介绍与新形势下破产审判工作的新要求。

        (二)破产案件及“执转破”案件受理审查程序问题。

        (三)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分级、指定及评价问题。

        (四)重整案件中的债权审核、府院联动及招募策略等问题。

        (五)“执转破”工作中的简化程序问题。

        (六)相关公司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问题。

        (七)执行异议之诉若干问题。

        三、参加人员

        入选《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附件2)的各律师事务所可选派1—2名执业律师参加培训,广西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参训名额进行适当调剂。

        四、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律师协会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律师自愿参加,填写《2018年广西法院破产案件、“执转破”案件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2018年10月19日18:00前发送至561667225@qq.com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按照先到先得、适当照顾不同律师事务所平衡的原则确定参训资格。最终参训资格以回复的确认邮件为准。

        (三)参训人员免交培训费用,但培训所需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联系。联系人:韦燕华,联系电话:13687886974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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