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购律师出庭服装的通知
时间: 2016-05-05 访问量:5,194
关于订购律师出庭服装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
2016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实施。《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为确保律师正常履行职务,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生产厂家协商,现拟特例提供律师出庭服装补订服务。请需要订购的律师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15]123号)要求,区直律师以所为单位、各市律师以市律师协会为单位(不接收律师个人姓名汇款及征订)统一征订,征订工作截止2016年5月20日。联系人: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49110。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