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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律师担任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 2017-04-07      访问量:2,385

       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柳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强校园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2017年底前,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2019年底之前,全市各普通高校、普通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幼儿园普遍设立法律顾问;2020年前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3月20日上午,市六中聘请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市六中举行。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姚晓蓉、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李龙翔、市教育局法规科科长林炜、市政府督学黎建宁和市律协副会长兼党总支书记李杰等出席仪式。

       仪式上,市六中校长与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主任钟柳才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为钟柳才、龙泽岭两位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按照顾问协议,律师为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重要民商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法律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学校将法律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开设法律课程,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职律师每月向师生讲授法律课。这标志着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正式启动。

       法律顾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由聘请单位发放聘书,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聘请和管理律师法律顾问书面征询市司法局的意见。担任校园法律顾问的律师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