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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维所承办的柳州鑫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成功

时间: 2018-04-18      访问量:5,314

        2018年4月9日,这一天对于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维所)来说,是一个喜庆的日子。因为从广西柳州市柳城县法院传来了好消息。法院裁定:批准柳州鑫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柳州鑫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鑫能)重整程序。这意味着众维所自2016年3月担任柳州鑫能管理人以来,通过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终于在这场重整持久战中取得了胜利。


(债权人会议现场)

        众维所的破产清算团队在柳州鑫能第一次重整因意外搁浅后,仍未放弃重整的信念,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持续垫资上百万,行程过万公里,最终与新的投资人柳城中环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公司)达到重整协议,是什么力量让众维所敢于为此投入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呢?这就是我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柳州鑫能从2012年4月起停产,早已陷入资不抵债的局面,资产负债率高达300%;与柳州鑫能同时进入破产程序的其全资子公司——柳城鑫能原料有限公司(简称原料公司),欠了900多万的涉农债务,当地政府常常为了应对涉农债权人的上访问题而牵扯大量的精力。我们第一次进入柳州鑫能厂区后看到的是一副满目疮痍的景象,早已停止运转的机器披上了厚厚的灰尘且锈迹斑斑,留守职工眼神里充满的是渴求和无奈。

        作为“广西十佳律师事务所”,众维所秉承“众志成城,服务社会,维护法律,追求公正”的办所宗旨,20年来始终如一。我们在法律服务中,不但有一本“经济成本帐”,而且还有一本“社会责任帐”。我们始终认为,律所是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不能只为得到丰厚的经济回报,更应担当起服务社会的责任,这样才能与“让律师成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的定位相匹配;企业兴衰是规律,可是企业破产对于社会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震荡,可是通过重整有可能将一个“病入膏肓”的企业恢复健康,无疑对社会是福音;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多重整、少清算”原则,努力实现破产重整成功,应该是每一名破产管理人的责任担当。为此,我们被法院指定为柳州鑫能管理人后,立即组织了一支以李杰、孙全、吴啸虎律师为核心且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管理人团队,投入到柳州鑫能的破产事务之中。


(众维破产团队陪同投资人入场考察一)

(众维破产团队陪同投资人入场考察二)

        由于柳州鑫能实物资产均已办理抵押登记,即使柳州鑫能的主要资产按评估值全部变现,职工债权、税务债权、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仍将为零。走破产清算之路省事,可是如果这样,债权人利益受损,因涉农群体上访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将长期存在。
我们在对柳州鑫能的重整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后认为:柳州鑫能的生物发电项目是国家鼓励的再生能源项目,有较高的盈利预期,且公司所在地具备生物质资源丰富、交通方便、电力输送距离短、有供热预期等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必备条件,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债务人一旦重整成功,不但大幅提升了各类债权人的清偿率,还将持续为地方财政带来税收来源,解决就业岗位和农民增收等问题。

        基于柳州鑫能重整的可行性,在强烈的社会责任驱动下,在走破产清算还是破产重整的方向上,我们选择了后者,这也意味着我们可能选择了一条艰辛的道路。我们在法院裁定受理了柳州鑫能的重整申请后,分别在《广西法治日报》、《中国产经新闻》公开发布《邀请公告》,在全国范围邀请合格投资人参与柳州鑫能重整竞争性谈判,确定了中邹公司为柳州鑫能重整的重整投资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亦表决通过了以中邹公司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草案。


(债权人表决重整方案)

        在与中邹公司签定重整协议后,原以为快马扬鞭,成功在即,可是中邹公司却一直无法按照协议的要求支付重整资金,第一次重整之航最终搁浅了。难道重整之门就这样关闭了吗?难道只能走破产清算的道路?选择又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众维所成立以来,面对遇到的法律难题,从来没有退缩过。“屡战屡勇,从不放弃”,造就了众维这支勇于“攻坚克难”的团队。鑫能重整,舍我其谁?在深入分析后,我们仍然坚信柳州鑫能重整可行,毅然定下继续推进重整的决心。我们一方面每月继续垫资5万元,用于柳州鑫能的设备维护保养和发放留守人员工资;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新的重整投资人,从2016年11月开始,垫资约10万元差旅费用于招商引资,先后前往山东、上海和北京等地与意向重整方进行磋商,接洽了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环国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行程上万公里。我们为了柳州鑫能的重整走了一次“万里长征”。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最终在确保重整资金不少于1亿元,职工债权和税务债权清偿率为100%,普通债权清偿率不低于28%的前提条件下,制定了新的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草案在2018年3月29日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了高票表决通过。。
        在柳城法院作的重整裁定下达后,我们感到由衷地欣慰,因为我们在法律服务的进程中又攻下了一个“保垒”;历数为此次重整付出的艰辛,我们打心底认为“值得”,正如律所主任李杰所说,“柳州鑫能停产6年,经过长达两年的努力,现终于重整成功,可一次性帮助法院执结58件执行案件,为债权人清回欠款资金约9200万元;柳州鑫能重整成功使得原料公司的普通债权清偿率高达50%,间接为原料公司的152名涉农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为柳城县的维稳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预计今后可以为柳城县创造约100个就业岗位,每年可以为柳城财政增收约700万元,每年可以带动约2000名农户增收。重整的社会效果显著,实现了我们承办这起破产案件的初衷,值得我们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