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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参加第15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通知

时间: 2018-08-14      访问量:1,990

桂律协〔2018〕8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由中国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15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定于2018年9月12—14日在南宁市举行。应峰会秘书处邀请,广西律师协会决定组织律师参加峰会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对话—15年峰会铸就辉煌》、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首届“一带一路”新经济发展论坛、首届“一带一路”青年领袖论坛、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论坛。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有意向参加峰会的律师,请于8月20日前自行登录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官网(www.cabis.gov.cn)的“网上注册系统”进行注册(网上注册说明详见附件3),同时将报名表(附件2)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汇总后统一报所属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请于8月22日前将汇总的《参会人员报名表》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我会将根据全区律师报名情况,在分配的名额限额内,推荐参加峰会各项活动的律师名单,报峰会秘书处审核(未经广西律协推荐的律师,峰会秘书处将不予审核其网上注册信息)。

        提交了注册信息的参会律师请于9月1日—10日登录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官网(www.cabis.gov.cn)的“网上注册系统”查询报名结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联系人:秦远迅,联系电话:13307718766,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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