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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5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2015-04-14      访问量:3,730


桂律协〔2015〕22号
 
关于组织2015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5年4月22日对取得《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期满一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广西律师协会提交了完整实习期满考核材料的21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面试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第三期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22日(周三)全天,面试分4个时段,分别对21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每人面试所需时间大约20分钟。
本通知公布的面试安排时间仅为面试考核人员候考时间,具体面试时间根据当天实际情况确定。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广西律师协会小会议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联系电话:0771-5865220)。
三、面试人员
2015年第三期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身份证于本通知公布时间段开始前10分钟到场签到。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达的,不再安排参加当次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二)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应当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各项表现都将计入考核内容。
(三)面试考核结束后7日内面试考核结果将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联系人:曾文海  李  静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