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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企业破产法法律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 2016-10-20      访问量:5,698

桂律协〔2016〕112号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公职律师执业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定于2016年10月22日举办企业破产法法律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10:1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广西律师协会大会议室。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

       公司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30人、其他执业律师50人,共约80人。

三、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嘉宾讲课: 《执行转破产程序若干问题》

       师资:张志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二)主题研讨:《破产重整的程序及难点问题》

       师资:蒋太仁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本次培训面向全区执业律师开放50个免费培训名额(食宿自理),不限各所报名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止。拟参训律师于10月20日10:00起登陆个人账号,通过下方报名通道自行报名,公司委委员30人无需报名直接参训。 

       (二)由于广西律师协会停车位有限,请参训律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场培训。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业务部黄鳞,电话(兼传真)0771-58653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0月20日


本次活动报名《企业破产法法律实务培训班》仅对“ 区直属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6-10-20 00:00:00 至 2016-10-21 15: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