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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如、韦显瑞、谢玺等9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广西律师协会第65期,2017.8.31)

时间: 2017-09-06      访问量:4,128

       实习律师杨如,女,实习证号20011606210078,自2016年6月2日起进入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实习。现杨如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韦显瑞,男,实习证号20011604110046,自2016年4月27日起进入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韦显瑞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谢玺,男,实习证号20051603110007,自2016年3月24日起进入广西云鸿律师事务所实习。现谢玺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云鸿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周嘉鑫,男,实习证号20011604110024,自2016年4月1日起进入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周嘉鑫同志实习期满,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廖成,男,实习证号20011604110028,自2016年4月1日起进入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廖成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奚晓芸,女,实习证号20011601210005,自2016年1月20日起进入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奚晓芸同志实习期满,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郭艳民,男,实习证号20011606110082,自2016年6月2日起进入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实习。现郭艳民同志实习期满,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丽飞,女,实习证号20011608210106,自2016年8月2日起进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刘丽飞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廖辉,男,实习证号20011604110036,自2016年4月21日起进入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实习。现廖辉同志实习期满,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完成了规定的实务训练项目,因此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合格评定,并将该同志实习期满申请参加面试考核的材料提交至广西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西律师协会的有关规定,广西律师协会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8月31日组织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认为上述9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本公示公布之日算起。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律师协会反映(需署实名)。举报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律师协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