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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骏扬律师事务所推动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 2020-11-19      访问量:2,151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2日裁定受理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0年9月22日依法指定广西骏扬律师事务所担任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骏扬所接受指定后,由律所主任马彬华、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姜建芳牵头组建管理人团队,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勤勉尽责地推进管理人的各项工作。

        11月13日上午,贵港市永业木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管理人向会议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提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等九项专项报告和说明。本次提交会议表决的《关于提请审议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五项表决议案全部顺利通过。

议现场

        后续工作中,骏扬所将在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处事原则,勤勉履职,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骏扬律师事务所